设定依据
1.《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社〔2016〕1754号)
2.《安徽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》(皖人社发〔2023〕19号)
服务对象
经认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
受理条件
面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(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等(以下统称六类人员)参加免费创业培训。
申请材料
1.《创业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》
2.《创业培训学员基本情况一览表》
办理程序
1、“六类人员”自主选择创业培训定点机构,免费参加创业培训。
2、培训机构在开展创业培训后,应及时向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报送申请材料,经市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初审后,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,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。
办理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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